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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IF 第24期:国际综合报告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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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15-05-15 12:00:00

今年3月,三家机构组织了一期“企业整合报告研讨会”,参会企业包括中石化经研院、中国移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ABB、伊顿、诺维信等企业的二十余位具体部门人员。
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综合报告理论体系创始人、德稻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师 Robert Eccles 艾博思教授在会上提出要在中国启动“企业报告领导力项目”,选择4-6家中国企业启动试点项目,编制价值总览报告并计划于2016年一季度正式发布。
综合报告有望在中国真正落地。对此,中国责任投资论坛特邀请国际知名的综合报告专家Carol Adams教授进行专访。以下为访谈主要内容。
“综合报告”的若干背景
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暴露出企业报告体系存在既过于复杂、信息超载,又不能真实反映企业价值创造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及时预警风险的缺陷。在这种背景下,国际会计界提出了编制企业“综合报告”(Integrated Reporting)的创新性设想。
2010年8月,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由可持续发展会计项目(ACCA)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等机构发起设立。2011年10月,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选取全球43家企业,作为编制企业综合报告的试点企业。我国企业仅有1家,且其主营业务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截至2013年8月,德意志交易所集团成为第100个加入综合报告试点的组织,也是第一家加入该试点的证券交易所。
2013年4月16日,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IRC)发布国际综合报告框架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球征求意见。同年6月,在深圳、北京、上海举办国际综合报告框架征询意见圆桌研讨会,国内证券交易所参与其中。2013年12月,框架对外发布。2014年5月,中文版正式发布。
从地区来看,丹麦是第一个要求大型公司把非财务内容整合到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国家。而南非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则在2010年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按照《南非公司治理金章程》第三版发布综合报告。南非是全球第一个正式发布综合报告制度的国家。
此外,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如丹麦的诺和诺德公司、荷兰的飞利浦公司和美国的西南航空公司、美国电力公司都已采用了综合报告的模式。
综合报告≠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中国责任投资论坛有幸对国际知名的综合报告专家Carol Adams教授进行了专访。
 Carol教授表示,综合报告是告诉利益相关方企业是怎样创造价值的。报告实际上是一个全面的介绍企业外部环境的报告。它披露的是企业所处的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政治环境,面临的风险和机遇在哪里,外部环境对企业的战略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是前瞻性的,它所披露的内容80%是无法在财务报告中体现的。
综合报告,不是简单的一个财务和非财务的叠加。编写综合报告时,企业需要非常痛苦地、非常努力地去想明白到底要做什么、到底是什么、使命是怎么样的、怎么样去完成。如果想得越清楚、越明白,这个报告就会越短。实际上,它逼着企业把最重要的、最具实质意义的事件罗列出来,而不是就把所有信息都放在上面。
当前发布综合报告并不能替代发布财务报告
综合报告如此巨大的价值,并且早在2011年,南非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要求所有上市公司编制综合报告。那么有没有地方已经规定用综合报告替代财务报告的发布了呢?
Carol教授表示,暂时还没有。她说,目前企业发布的综合报告大多是电子版,在公司网站可以查询。但上市公司编制了综合报告,仍然需要向交易所提供财务报告。因此,“如果一个企业已经有可持续报告的话,再撰写综合报告可能比较难。”她说。
不过,“我和南非约翰内斯堡前40位的上市公司的负责人交流时,他们大多数人都跟我说综合报告对他们企业是非常帮助的。综合报告生成的流程,让他们更加地清晰自己的风险在哪儿,然后去管控这些的风险,提高了企业发展的质量。

关于Carol Adams教授的更多观点,可查看:www.drcaroladams.net

 

报道原文:http://csr.stcn.com/2015/0515/12246269.shtml